疆富芹达 发表于 6 天前

【恶毒妻子为钱财雇佣黑帮毒打丈夫 惨无人道】2

  2012年11月5日18时妻子【刘晓秀】雇佣顾小军【黑帮】(住合肥庐阳区长丰路78号)等涉黑人员十一人驾驶两辆车将丈夫【张学添】从六安市绑架至合肥市蜀山区一小区。刘晓秀顾小军等十一人轮番对张学添实施殴打,强迫吃干辣椒,灌芥末、开水烫、用刀在全身划、脱光衣服打飞机,坐布满图钉的凳子,手段之残忍世间罕见!
  在折磨被害人的同时,妻子【刘晓秀】强迫张签署书面材料申明将价值350万余元的个人财产算做夫妻共同财产或归刘晓秀所有。将被害人银行卡抢走逼其说出密码,从被害人卡内取走42.9万元现金,用被害人电话告知其家人送字画、车子、钱到合肥。
  11月28日各犯罪嫌疑人被释放。经征询检察机关得知,蜀山分局移送报批材料故意遗漏重要证据及事实如下:
  被害人伤势照片(刑警拍摄);被刘晓秀取走42.9万元的事实;绑匪强迫张学添签署的200万元欠条;被逼迫签署的175万元为共有财产的字条;被告人妹妹银行卡45万元归双方共有的字条;刘晓秀签署的欠条作废的的字据;逼迫被害人承认和一姓许的女人有暧昧关系的字据;绑架现场辣椒粉、芥末膏、大头针订的木板照片;漏报刘晓秀雇佣顾小军等十人的雇佣费支付情况的事实;隐瞒了抓获现场的录像。
  因为侦查人员隐瞒了上述证据及事实导致监察机关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从而使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
  根据被害人和朱勇交流得知,合肥市防暴大队及公安人员在现场缴获的上述五张字条已不知所踪。
  被害人认为,刘晓秀雇佣顾小军等十人驾驶两辆车从六安市将被害人绑至合肥,并采取酷刑逼取银行卡并取走42万余元,强迫被害人写字条,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不能以简简单单的一句“家庭暴力”可以解释清楚。
  根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139条要求: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根据该规定,公安检查公安检查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对犯罪所得应当予以追缴。但蜀山区公安局表面承诺追缴实际上有没有办理或者追缴后钱财是否被藏匿不得而知。
  朱勇等人在办案过程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将本案关键证据毁灭、隐匿,询问犯罪嫌疑人时避重就轻;在询问被害人陈述时极力为犯罪嫌疑人辩解。当受害人要求追回赃款时敷衍搪塞,完全不是一名公安干警应当充当的角色。
  根据《刑法》399条规定,朱勇等人涉嫌徇私枉法。
  此案虽经被害人奔走呼号,但告状无门,最终办案刑警第二次约谈被害人时,办案刑警始终处于为犯罪嫌疑人辩解的状态中。
  为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请求监督机关对被举报人进行调查并认真办理本起绑架案,尽快将各犯罪嫌疑人逮捕,尽快追回被勒索的42.9万元现金。给予涉嫌违规违法公职人员给与相应的惩处。
  警匪一家共枉法 绑匪逍遥擎黑伞 !蜀山局长打太极 刑警朱勇毁证据! 办案办成辩护人 蜀山二队共窝匪! 芥末辣椒打飞机 绑匪酷刑赛始皇! 濒死之时被解救 公安毁证又放人! 绑匪抢走四十万 公安检察拒追赃! 奔走呼号几时休 祈盼现代包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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