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vvc53253 发表于 昨天 03:55

关于山东事件——本人的一点自我声明

  关于山东事件,以及大家的各种评论——本人,代表且只代表我自己个人,发表一点自我声明。
  1,如果以后,本人在M记或者K记或者各种记,被人莫名其妙的砍死了。
  a.行凶者若有权贵。希望党和国家相关职能部门,能够秉公办理,依法办理,依法惩处凶手
  b.行凶者若有未达到法定的负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也请依法办理,若当时的法律规定暂时这个年纪无需付刑事责任,请其他人无需为我喊杀喊剐,谢谢
  综上。我觉得,是凶手就要依法惩处。但是看到很多人的评论,要全家(包括那个12岁的孩子)一起杀。有个帖子倒是说要依法处理的,但是马上楼主被人骂惨了。可能每个人的观点不同吧。但是,我们可以求同存异。按照游戏规则玩,按照成文的,也就是常说的:法律 来办事。ok?
  2.如果以后,本人在M记或者K记或者各种记,遇到暴力事件。
  本人声明。在暴力事件面前,本人不愿意贸然上去劝架,怕影响自身的安全。
  a因为本人怕死,怕疼
  b因为本人需要留着有用之躯给家人赚钱,希望家人过上好的生活
  本人不贸然劝架。但是本人会退出足够安全的距离后,视情况协助报警,以及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保留一些证据配合警方的工作,以及在需要的时候,可以配合作为目击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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