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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1 08:5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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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凭什么要加薪?
现在中国最火热的话题莫过于公务员加薪了。其实屁民们都知道,一旦政府决定要给公务员加薪,屁民们是无法阻止的,最多也就在论坛里抱怨一下社会不公的问题。其实大家都看到,赞成公务员加薪的,只有公务员和公务员家属这一个群体,除此之外,貌似绝大多数公民都对此表示反对态度,不信可以问问你身边的亲戚朋友。既然如此,我们阻止不了你们加薪,但至少让我们说点什么吧!
首先,谁有权力给公务员加薪?政府机关还是全体纳税人?打个比方,政府机关是公司的CEO,那么纳税人才是这个企业的股东!真正的老板是纳税人!所有官吏公务员都是给纳税人打工的!任何一个企业,如果要全面提升工人的工资,难道不报请股东大会?所以,给公务员加薪的权力在纳税人,我们的总理也一再提出要打造“服务型政府”。作为公务员,你们就是为纳税人服务的,这就是你们存在的价值。如果公务员们把纳税人伺候好了,纳税人对公务员的服务表示非常满意,加薪也是可以的,但如果纳税人普遍对公务员们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都不满意,凭什么给公务员加薪?所以,加薪与否最终的权力应该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但是这些代表嘛,呵呵,你懂的。
顺便给某些税盲科普一下:是不是纳税人不在于你工资有没有达到3500.这只是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个人所得税只是我国琳琅满目的税种当中不起眼的很小一部份。在我国,所有的商品价格都是含税价(免税店除外)。你只要存在消费行为,你就是纳税人,公务员也是纳税人。比如你3块钱买瓶饮料,其中大约有1块钱左右是各种渠道的税金。
其次,公务员该不该加薪?该,真该。就拿我所在的这个城市来说,很多公务员的基本工资只有600,800,多了也只有1000多。很多连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都达不到。但是,公务员名目繁多的津贴补贴更多,甚至还有什么书报费,洗理费等等等等,还有很多连公务员们自己都搞不清哪里来的津贴,种种津贴福利加起来那可就不少了。长此以往,公务员们对各种津贴福利早已习以为常,应该有的或不该有的福利统统都想要,甚至会动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福利。领导们为自己谋了福利也不忘给下面公务员们分一些,久而久之,谁都希望领导多“谋些福利”了。所以,增加公务员的基本工资是必要的,同时,其它莫名其妙公务员们特有的津贴福利更必须统统砍掉,回归正常的薪资水平。
再者,公务员的薪资水平应当和其绩效挂钩。绩效水平应由纳税人核准。比如,北京的环保部门公务员还要加薪吗?该辞退辞退,有行政不作为的人员必须接受法律制裁。
最后,对于论坛里很多纳税人反对公务员加薪的声音,有部分公务员在这里表现的相当歇斯底里,还有骂人的行为。这样的人根本不适合做公务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章: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中第十二条:《公务员义务》中写的很清楚:接受人民监督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我国宪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必须依靠人民。国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任务就是反映人民的愿望和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据宪法的规定,所有的公务员都必须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采取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把人民群众分散的意见科学地结合起来,形成计划、政策和法律、法规,然后再在群众中加以贯彻实施,“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经常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和首创精神,并且依靠他们的支持来完成各项工作,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公务员应当接受公民的监督,这是由我国宪法规定的,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在国家机构及公务员履行职责的过程中,人民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对他们实行监督,以保证其不折不扣地代替人民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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