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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6 05: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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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讨论三大政改方案,颠覆性改革!
一个人民代表提交人大讨论的政改方案
(一)货币与财政政策
给每一个户籍公民建立低保账户,无论贫穷富裕,有无工作,每月发一笔维持个人基本生存的低保金。同时取消其它各类非工资性收入!如退休金养老金等。
低保金由税收收入和央行拨款两部分组成!各地低保金金额不应高于该地最低工资额。低保金仅保证基本生存,改善性收入由个人凭劳动能力获得。
取消工资性个人所得税,只征利润性所得税。也就是完全由企业和个体经营者承担税赋!所收税款扣除必要公共开支后之结余打入个人低保账户,返给民众。
对于纳税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其利润征收所得税!利大多征,利小少征,新企业和新个体商户视情况1到3年内免征。
中央银行专司货币发行与增量业务。
通过直拨款增发低保金和支援国家公益建设方式扩大货币流量,以实现社会价值增量所需货币增量!
央行取消外币兑入业务,既有外汇储备逐步兑出,企业或个人可根据自身意愿自行到商业银行或民间汇市开展兑汇或储汇业务!以实现进出口贸易基本平衡,以保证国内物资与通货的基本平衡。
商业银行鼓励私营,央行停止向商行输贷业务,取消准备金制度!商业银行只面对存量货币自主开展存贷业务,储户与商行共担经营风险!
国家应引导鼓励商行面向创新创业型企业和个人开展放贷业务!
国家应同时设立非营利货币存储机构,如央行分支,可不向储户支付利息,仅用于民间资本无风险存储…
通过健全财税与货币政策,平衡公民收入差距并完善社会生存保障制度,让民众有钱花,敢花钱,加速货币流转,充分挖掘企业产品需求空间,激活产能。以达经济良性循环之目的。
以上内容的实施意味着修改银行法,取消外汇占款发行本币制度,完全由中国政府自主发行本币!
(二)国土资源管理与住房制度
取消名义上的集体土地所权。
国家土地实行全民所有,地方分级管理,集体负责具体收益与个人分配的制度!
也就是按照省区县乡四级行政区划将土地权属四级划分!
乡镇级单位具体行使土地收益及个人分配事宜!按大纲要求制订具体土地利用规则!
军队用地划分军事区,由军方自行定制!
应将土地划分为公共用地和非公共用地两大类。
非公共用地再划分为生活无偿用地与生产课税用地!个人生活用地即为自住房面积。自住房面积有标准限制,超标面积即属生产课税用地范畴,与企业用地同等对待!应依法征税。
房屋地面面积本质上属于土地延伸部分,因此用房面积与用地面积属同等属性!都属于土地使用范畴…
关于非自住房用地具体征税方式,可不考虑房屋套数,而只按面积计算,每个公民据合法户口终身享60平米住房面积免税权!此权利不可转让买卖传袭。公民建立户口,次年得此权利。户口注销,次年失此权利。房子作为私人财产,是可以买卖转让传袭的,不可转让买卖传袭的只是免税权。一个家庭有可能因为老人去世,户口注销,原本免税房面积要开始纳税…
各乡镇行政机构每年要普查登记辖区内房产,确认房子户主信息,若非本地户籍就计入纳税房产,若是本地户口,考察其房产总面积,减除免税部分后,多余部分列入计税!
另外,对于本地有房,本地工作,但户口不在本地者,可以在本地进行免税资格申请,将户籍地免税资格转移至工作地!户籍地不再享免税资格…
此政策执行不需要房产土地信息的全国联网,仅以分片包干方式遏制房地资源恶意兼并投机,可彻底铲除资本泡沫发酵空间!
房地产税将所有非基本居住性房地资源统一列入征税范畴,可制定一个全国或地区性的统一基准税率统一征收,但对于用于实业经营的房产,在经营主体缴纳经营性税费的前提下应退返其房地资源类税费,以示鼓励!
房地资源税独立于营业税之外由乡镇土地部门征收,所征税款,按国家统一标准扣除本区自留低保金金额,剩余部逐级上缴由中央进行结余再分配!
营业税照此执行!
(三)县乡村级行政官员普选化!民主投票选当家人。
然后制订农村城镇化改造实施大纲,鼓励各县依据自身情况,适时适地改造村落,除特色或有某种保存价值的农村外都可以进行集村并镇!以乡或县为单位归拢村落!一个行政村设一小区。住房统一建设高层楼,村民买房特定面积免税,超了纳税。具体参见第(二)国土资源管理与住房制度
产业与收入方面,给农民以户籍红利即低保,保障基本生存,收回家庭承包地,由乡镇土地部门集中整合,以商业招标或其它方式开发建设现代农场。收益用于辖区低保金筹集。
利用村落整合腾退的土地招商办企积极开辟第二三产业,合理开发布局区域经济结构。合理安置农业移民再就业!
总体上实现传统农业地区居民生产生活方式的现代化变革,实现城乡生产生活方式和公民身份无差异化!
土地全民所有,各地方管理,划拨集体具体使用收益…
中央政府总体指导,适时适度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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